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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气管哮喘诊治临床质量控制

来源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呼吸科 作者 白春学 添加时间 2012/1/17 点击次数 7021

支气管哮喘(简称哮喘)是全球最常见的慢性疾病之一,也是严重影响中国人健康的常见病。1993年我国制订首个支气管哮喘诊治规范,近10年来在全国范围对其流行病学、发病机制、诊断方法、治疗手段及管理教育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2000年亚洲太平洋地区哮喘的现状调查(AIRIP)中发现在北京、上海及广州这三个大城市中,GINA规范治疗的实施仍不完善。
为解决上述问题,极有必要发展有力的措施推广规范化诊断和治疗。“上海市呼吸内科临床质控中心”是上海市卫生局授权的一个集“制定规范、培训人员和检查督导” 于一身,旨在规范临床诊断与治疗的特殊临床质量控制组织。由于该中心拥有高水平的呼吸专家组成的“学术委员会”和“督导委员会”,可通过摸底调查,“制定规范”和“培训人员”来提高临床诊断和治疗水平。目前已对全市58家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呼吸科医务人员进行培训,完成部分疾病的理论和临床实践的考试和检查,并且严把“督导检查”关,极大地提高了上海市规范诊断和治疗水平。
2007年后上海市呼吸内科临床质控中心在中华医学会慢性气道疾病基金的支持下,开展了对上海市58家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呼吸科进行的含有哮喘的《上海地区慢性呼吸道疾病的规范化诊断、分级治疗的质量控制及卫生经济学评估》工作,已经圆满完成前期工作。其中包括推行质控之前的现场调研:(1)在质量控制前后呼吸科医师开展规范化诊治有关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2)当前患者接受规范化诊断、分级治疗的状况及经济学评估;(3)疾病控制,生活质量及患者满意度。同时举办学习班推广规范化诊疗技术,培训上海市呼吸专科医师。
目前即将开展技术推广后的效果评价,将包括抽样调查医师规范化诊断、分级治疗技术掌握情况,并会进行相关理论和临床实践的考核。患者接受规范化诊断、分级治疗的质量控制及经济学评估。以期全面提高上海市哮喘诊治的医疗质量,减少医疗费用和扩大社会效益。

    本文作者

      白春学
      白春学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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