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内科医师应对我国危重症医学的发展承担重要责任
在近期于杭州结束的第四届全国危重症医学会议上,与会代表热烈地研讨了危重症医学中的许多热点问题,思想活跃、学术空气浓厚。
呼吸病学与危重症医学关系密切[1]。呼吸衰竭的诊治和呼吸支持技术是危重症医学中最常涉及的问题,也是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MODS)或多器官功能衰竭(MOF)的处理中最关紧要和经常处于发病和治疗关键地位的方面[2,3]。在北美,内科重症监护治疗病房(MICU)常规由呼吸内科医师负责,即在大内科(department of internal medicine)下设呼吸病学与危重症医学亚科(division of pulmonary & critical care medicine), 在从事呼吸病学专业的同时,负责内科危重症的监护治疗;为体现这一学科架构,从1994年起,美国肺脏协会(ALA)下属美国胸科学会(ATS)的学术刊物,呼吸病学领域最为权威的杂志《American Review of Respiratory Diseases》正式更名为《American Journal of Respiratory & Critical Care Medicine》,杂志中所载文章约三分之一与危重症医学有关;许多危重症方面的指导性文献,如关于全身性炎症反应综合征(SIRS)、感染中毒症(sepsis)、感染中毒性休克(septic shock)、MODS、急性肺损伤(ALI)和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等的定义、诊断标准和关于机械通气等呼吸支持技术应用的一系列推荐性意见,都是由呼吸专业医师的学术团体——ATS或美国胸科医师学院(ACCP)制订或会同美国危重症医学会(SCCM)制订的;在美国,持危重症医师执照的医生中很高比例是呼吸内科医师,特别是从事内科危重症专业的医生基本上是呼吸内科医师。由上可见,呼吸内科无论是在学科体系还是从业结构上,均与危重症医学密切相关联。危重症医学,特别是呼吸衰竭诊治和呼吸支持技术,是呼吸内科医师的重要专业领域。
我国呼吸界从70年代开始,即开展了以肺心病监护室为代表的危重症监护治疗;80年代末以来,在部分有条件的医院设立了呼吸重症监护治疗病房(RICU),开始了较为正规的危重症医学实践,对我国危重症医学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积极推动作用。
但结合学科发展的要求和态势,必须看到,就总体而言,我国呼吸内科医师对危重症医学的重视和参与意识尚亟待加强。部分医生未认识到危重症医学是呼吸内科医师必须掌握的专业领域;相当一部分呼吸内科医师对本属呼吸专业范围的呼吸衰竭的诊治未达到本专业应有的水平,对呼吸支持技术等重要生命支持手段较为生疏,对机械通气的应用技能尚不如麻醉科和急诊科医师,如此造成了严重的专业偏差和业务发展的不全面;在许多医院,呼吸内科医师未能积极地参与和承担本单位重症监护治疗病房(ICU)的建设和发展任务,甚至对ICU的工作处于一种置身事外的状态。以上状况若不及时纠正,势必影响到我国呼吸病学和危重症医学的全面、健康发展[4]。
有鉴于此,我们呼吁:呼吸内科医师,特别是年轻的呼吸内科医师,必须将危重症医学作为本专业的重点学习内容和必须掌握的业务方面,尤其要迅速地提高对呼吸衰竭诊疗和呼吸支持技术运用的水平[4]。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结合医院的医疗行政布局,由呼吸内科医师负责建设和管理MICU或RICU,承担内科危重症的医疗、教学和研究任务。随着我国医疗改革的进展,大医院将更多地承担急危重难疾病的医疗任务。适应这一形势,及早地做好专业和人员准备,将使我们居于主动地位。
形势是紧迫的。我国现代呼吸病学的发展有赖于培养出一批专业技能全面的医师,包括能够掌握危重症医学理论和技能的专业医师。北美已把危重症医学纳入呼吸专科医生必修的培训内容,若要成为合格的呼吸专科医师,必须经过严格的危重症医学培训和具备至少1年的ICU工作经验[1,2]。欧洲近年亦已开始对呼吸专科医师的培训作类似安排[5]。为适应我国呼吸病学和危重症医学的发展要求,我们建议有关卫生行政部门和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尽早制订我国呼吸专科医师的培训大纲,将危重症医学的有关内容列为必修项目,并要求在取得呼吸专科医师资格之前须有至少半年的ICU工作经历。将来在条件成熟时举行呼吸专科医师资格考试,使呼吸专业人才的培养规范化。建议呼吸病学分会在现有肺功能和呼吸监护学组工作的基础上,设立危重症医学学组,以进一步促进学术繁荣。呼吸病学与危重症医学的发展是相辅相成的,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宜加强与危重病医学专业委员会的交流与合作,共同促进我国医学事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Roussoss C, Rossi A. Pulmonologists and respiratory intensive care. Eur Respir J, 1996, 9:183.
2,Lanken PN. Critical care medicine at new crossroads. Am J Respir Crit Care Med, 1994,149:3-5.
3,Glenville B. Intensive care medicine comes of age. BMJ, 1999, 319:271-272.
4,中华结核和呼吸杂志编辑委员会.21世纪呼吸病学展望.中华结核和呼吸杂志,2000,23:9-14.
5 Dijkman JH. Pulmonologists and respiratory intensive care. Eur Respir J, 1996, 9:2189.
本文作者
王辰 卫生部北京医院 |